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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服务承诺
1
服务项目
1
服务质量指标
1
邮政函件
服务质量指标
市民于各邮政分局截邮时间前投寄之本澳邮件,于第二个工作日派予收件人。但大量投寄及特许邮递邮件除外(普通服务)。*
市民于各邮政分局截邮时间前投寄之本澳邮件,于第二个工作日派予收件人。但大量投寄及特许邮递邮件除外(本澳挂号邮件服务)。*
处理中心的挂号分组于接获查询本地挂号邮件表格(CN08)后,于五个工作日内回覆查询人调查结果。
最多五个工作日内初步回覆国际挂号邮件查询。
2
免付回邮邮资公共服务(RSF)/国际免付回邮邮资公共服务(CCRI)
服务质量指标
两个工作日内审批申请/续期免付回邮邮资公共服务。
两个工作日内审批申请/续期国际免付回邮邮资公共服务。
3
邮政包裹
服务质量指标
如于截邮时间前投寄出口航空包裹,保证包裹可于投寄当日或下一个工作天离境寄发往目的地。
4
特快专递
服务质量指标
本局当天收到之入口特快专递邮件,必须于第二个工作日内派递予收件人。**
申请人递交所有资料后,四个工作日内审批特快专递合约用户申请资格。
5
邮资机使用准照
服务质量指标
两个工作日内审批使用邮资机服务。
6
电子认证邮戳公共服务
服务质量指标
于办公时间内收到有关电子认证邮戳部署方案的支援查询或问题报告当日起计,本范围承诺将于下个工作日内以电邮方式回覆,并付予「支援编号」,以便跟进相关个案。
7
推广易
服务质量指标
八万件以内之「推广易」邮件于六个工作日内派妥。
直销函件服务范围正式收妥申请表及样本,可在翌日起计两个工作日内审批「推广易」服务之申请。
8
缴费易(代收水电费服务、代收房屋局租金服务、代收交通事务局车辆使用牌照税服务)
服务质量指标
由柜台收齐应缴款项起计于一分钟内完成每一账单交易。
9
邮资已付
服务质量指标
两个工作日内审批申请/续期「邮资已付」服务。
10
宣传图案文字或广告之许可(貼上标签之许可)
服务质量指标
两个工作日内审批「印上宣传图案文字或广告之许可」服务。
11
通讯博物馆预约参观服务
服务质量指标
两个行政工作日内审批「预约参观」服务。
12
销售服务
服务质量指标
集邮者/邮商年度订购计划于非繁忙期间(二月至十月)内以信用咭或澳门币现金付款(柜台办理或邮寄方式皆可),审批期按邮电局接收订购表格日起至寄发确认信函,只需七个工作日。
13
贷款
服务质量指标
由收齐贷款申请所需的文件起计,三个工作天内完成审批。
14
存款
服务质量指标
由邮政储金局金融业务处辖下之出纳范围收齐开立存款帐户申请所需的文件和资料日起计,3个工作天内完成审批及开立帐户。
15
电子证书服务
服务质量指标
证书申请审核及预约服务,需于既定时间内回覆证书用户(包括证书新申请及续期申请):个人申请-即日回覆及登记(申请人需亲临注册署)。
证书申请审核及预约服务,需于既定时间内回覆证书用户(包括证书新申请及续期申请):商业机构、非牟利组织及政府实体申请-申请表数量不多于五十份,五个工作天内作出回覆审核及安排证书登记日期;并按确认之登记日期签发证书。
二十分钟内完成登记及签发一张证书(包括证书新申请及续期申请)。
邮电局电子认证服务注册署于收到经确认的服务请求当日起计,有关之合格证书将会被中止十个工作天。倘于十个工作天内有关的证书撤销申请表正本仍未能得到确认,有关之合格证书将会被还原或继续被中止最多一个月。
邮电局电子认证服务注册署仅在收到已签署的申请表正本及当该申请被核实当日起计,有关之电子证书将会于即日被撤销。仅适用于合格证书:注册署在收到证书撤销请求时但该申请未获核实前,有关之合格证书将会被中止十个工作天。倘于十个工作天内该申请表正本仍未得到确认,有关之合格证书将会被还原或继续被中止最多一个月。
16
安全电子邮箱
服务质量指标
支援服务:在办公时间内收到用户的来电 /书面查询/用户亲身到本处查询或问题报告,于下个工作日内将以电话或电邮回覆用户并跟进个案。
个人申请:邮电局电子商务处在收到申请者提供有效申请资料当日起计,于三个工作天内根据登记手机号码以短讯方式发出安全电子邮箱邮政帐户启动码,或根据登记地址寄出印有安全电子邮箱邮政帐户启动码的啓动信。
商业实体、公共实体及团体/基金会申请:邮电局电子商务处在收到已填妥正确申请资料的安全电子邮箱申请表及相关文件当日计起,于五个工作天内根据登记地址寄出印有安全电子邮箱邮政帐户启动码的啓动信。
17
进口准照(无线电通讯设备)
服务质量指标
递交完整文件后起计两个工作日。
18
无线电通讯设备认可
服务质量指标
流动电话:递交完整文件及流动电话样本后起计六个工作日。
其他无线电通讯设备:递交完整文件及无线电通讯设备样本后起计十五个工作日。
19
拥有准照(无线电通讯设备)
服务质量指标
递交完整文件后起计四个工作日。
20
无线电操作员执照-业余
服务质量指标
首次申请及续期:递交完整文件后起计四个工作日。
21
临时许可(无线电通讯网或站的设立)
服务质量指标
业余无线电通讯设备:递交完整文件后起计三个工作日。
其他无线电通讯设备:递交完整文件后起计十个工作日。
22
无线电干扰调查
服务质量指标
立案后起计五个工作日内电话回覆查处情况。
23
无线电通讯设备的加封或拆封
服务质量指标
递交完整文件及需加封或拆封的无线电通讯设备后起计十个工作日。
24
无线电通讯站的运作
服务质量指标
站准照首次发出及续期:可供本局检验的设备获通过检验及交齐为检验的相关资料后起计十五个工作日。
25
无线电技术负责人的注册
服务质量指标
递交完整文件后起计六个工作日。
26
无线电操作员的考核-业余
服务质量指标
报考书:递交完整文件后起计三十个工作日。
合格证明书:递交完整文件后起计四个工作日。
文凭:递交完整文件后起计四个工作日。
27
无线电通讯设备的试验及临时拥有
服务质量指标
递交完整文件后起计五个工作日。
28
互联网服务牌照
服务质量指标
递交完整文件后起计九十日。
29
政府许可(无线电通讯网或站的设立)
服务质量指标
首次申请:递交完整文件后起计三十个工作日(涉及需进行频率协调的申请除外)。
更改:递交完整文件后起计三十个工作日(涉及需进行频率协调的申请除外)。
30
无线电操作员同等资格证明书
服务质量指标
递交完整文件后起计三十个工作日。
备注:
*
只适用于星期一至五。
**超过两日连续假期后运抵本澳之特快专递邮件,不在此限。邮件的体积或重量不符合本局所定之标准亦不在此限。